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
编号:2019第101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权证号(地号)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地号3-3-45
巫正航
龙洲街道项庄村后头山
公告单位: 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12月2日